離 婚 協 議 書(範例)
立協議書人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_(下稱乙方),玆雙方就兩願離婚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因甲、乙雙方志趣各異,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離婚。
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親權歸屬):(請依照雙方約定自行撰寫)
*無未成年子女或子女均已成年者可跳過
三、會面交往之時間與方式(探視權之行使內容):
*無未成年子女或子女均已成年者可跳過
(一)平時:(請依照雙方約定自行撰寫)
(二)學校放寒、暑假期間:(請依照雙方約定自行撰寫)
(三)農曆過年期間:(請依照雙方約定自行撰寫)
(四)上述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時間,得經由雙方之同意,予以協調變更之。
(五)未成年子女分別年滿16歲後,應尊重各未成年子女之意願,決定與___方會面交往之期間及方式。
四、扶養費之給付:(請依照雙方約定自行撰寫)
*無未成年子女或子女均已成年者可跳過
五、雙方財產分配:(請依照雙方約定自行撰寫)
*無財產分配問題者可跳過
六、除上述條款外,甲、乙雙方同意互相拋棄其餘對他方之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其他一切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請求權。
七、此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見證人簽名或用印後生效,由雙方各執一份外,餘一份送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之用,雙方負有辦理離婚登記之義務,並於甲、乙雙方共同至戶政事務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後,雙方婚姻關係消滅。
立協議書人
甲 方: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乙 方: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見 證 人: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見 證 人:
身分證字號:
住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