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369-5898
09:00~18:00
最新消息
NEWS
服務項目
FIELD
法律諮詢
CONSULTATION
律師介紹
LAWYER
解決事例
CASES
離婚諮詢
ADVISORY
律師費用
FEE
聯絡我們
CONTACT
本所當事人L男委託本所律師為聲請監護宣告程序之代理人,最終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我方當事人為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